发生矛盾,结婚前彩礼还要返还吗?

发生矛盾,结婚前彩礼还要返还吗?

现实生活中,总是存在各种各样的矛盾和纠纷。结婚彩礼问题不管是结婚还是离婚,都是最复杂的争议纠纷。我们都知道离婚后,财产分割主要分割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那么婚前彩礼如何理解呢?如果发生矛盾,结婚前彩礼是否要返还呢?

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或者办理结婚登记后尚未共同生活的、或者因支付彩礼而导致生活困难的情况下可以要求返还财产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0条的规定,如果婚姻当事人一方给付了另一方彩礼,在以下情况下当事人要求返还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双方没有登记结婚手续的;

(2)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实没在一起生活的;

(3)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此外,适用前面第(2)、(3)项的规定,还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即在离婚的前提之下才能适用第(2)、(3)项。

综上所述,结婚前彩礼是否返还要根据不同情形,具体分析。如果双方确定同居关系,男方为过错方,女方可以按照百分之五十以下的标准返还彩礼,如果双方都无过错,女方毁约,返还彩礼的百分之五十到百分之八十之间。针对其他情况,还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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