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难发现,大学生们的“提前消费”观念已经到了深入人心的地步,继大学生信用卡之后,又催生出“校园贷”一产物,就能证明大学生消费观的转变。

近日,毕业3年的赵某办理房贷时,被银行已征信不良拒贷,在他仔细追查下发现,原是自己在想当年在大学期间办理信用卡导致的。
想当年,在宿舍氛围下,几人一起办理大学生信用卡,没过多久,由于学校周边环境使用不便,于是便将这张信用卡丢弃一旁,后来毕业后,回到老家,于是将学校的旧号码直接更换。就这样下,信用卡因为刷卡次数不达标,无法享受免年费优惠,当初登记信用卡电话又挂失了,银行无法联系赵某,因此信用卡逾期记录持续整整数年。
于是赵某感到非常无奈,便致电给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欠款并非本人恶意造成,且银行只提供了用卡说明,并没有进行专门培训,因此,银行也应承担一定责任。
以上案例可以告诉大家,由于消费者在学生时代对相关金融知识有所欠缺,加之银行告知义务履行不到位,导致消费者个人信用不良,而随着全社会对信用信息的关注度越来越高,一旦形成不良信用记录,将有可能寸步难行。
所以,身为一名即将步入社会的大学生应当主动加强金融知识的学习,了解金融产品和服务的相关知识,在选择或接受金融产品和服务时,应认真了解产品的基本内容和风险特点,提升自身金融风险防范意识,避免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同时也呼吁银行或其他部门继续加大对校园贷、信用卡的管理力度,提高其开展学生业务的门槛,避免不良现象滋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