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一男子罗某在三年期间先后与多名女子谈恋爱,并通过各种借口向她们借钱或透支她们的信用卡。女孩们发现有猫腻之后,向罗某追讨借款,但罗某迟迟未还钱,女孩们只好先后诉至南海法院。6日,承业律师事务所信用卡小编从佛山南海法院了解到,2015年5月至2018年4月,南海法院共受理了七起与罗某有关的案件,涉及金额高达85万余元。

林女士是第一个向南海法院起诉的“受骗者”。2015年3月11日,林女士与罗某通过佛山一网络社交平台互加微信好友认识。罗某谎称自己叫李某永,开始追求林女士。不到一个星期,双方确认男女朋友关系。随后,罗某以理财代为投资为由让林女士转账13万元。钱一到手,罗某就找各种借口不与林女士见面。林女士终于察觉到不对劲,经多番了解才知道了罗某的真实姓名,而且罗某没有职业,林女士转给他的13万元根本没有用作投资,全都被罗某用于个人花销。发现真相后林女士一直催促罗某还款,但罗某以各种借口拒不还款,于是林女士向南海法院提起诉讼。
同年8月4日,双方达成调解:双方确认截至2015年8月4日止罗某尚欠林女士借款13万元及利息2000元,罗某定于2016年2月1日前支付3万元,同年8月1日前支付3万元,余款7.2万元于2017年2月1日前付清予林女士。到期后,罗某仍未还款。之后,林女士只能向南海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对比林女士相对平和的解决过程,另一个受骗者简女士与罗某的对峙就显得火药味略重。2015年5月份,简女士因与男朋友产生感情问题,在全是陌生人的心理咨询微信群里倾诉心事,因此认识了罗某。随后罗某以给汽车加油、生意需要等借口向简女士借了3次钱,共计14300元,后通过多次电话联系,罗某均以网银连接不上和公司开会为由迟迟不偿还债务。之后简女士向公安机关报警立案,罗某于2016年4月9日被警察扣留。通过调解,罗某的母亲当场偿还了简女士1900元,罗某立下欠条约定于2016年5月5日前还清余款12400元。还款日期已过,罗某依旧未还款,简女士遂向南海法院起诉,现本案已审结。
从2015年至今,南海法院一共受理了7起涉罗某的案件,从这些案件中可以看到罗某的手段是越来越高明。2015年期间罗某一般是通过微信、支付宝或银行卡转账借钱。到了2016年、2017年遇到何女士和叶女士时,罗某已经把主意打到了信用卡上。何女士与罗某于2016年10月认识。确立恋爱关系后,罗某以亲戚急需做手术等理由向何女士借款,但何女士并没有那么多存款,于是罗某多次劝说何女士开办信用卡,而何女士在多间银行开办的多张银行卡一直都由罗某保管并使用。直到何女士发现自己放在罗某处的信用卡欠款多达10万多元并且没有按时还款,才发现了端倪。2017年4月10日,罗某写下借条一份,确认借到何女士176996.55元,并承诺2017年4月30日前还清,但罗某没有履行还款承诺,导致产生高额利息和违约金。至此,何女士终于死心,向南海法院提起诉讼。而对2017年1月认识的叶女士,罗某直接以双方交换信用卡为由使用叶女士的信用卡欠下了5万多元的账单,而实际上罗某并没有将自己的信用卡交给叶女士。目前,罗某的七起案件已全部审结并生效,罗某共欠款本金856450.08元及利息。
法官提醒,现在各种网络交友平台层出不穷,在网络交友的过程中要有自我保护意识。无论是在网络中还是在现实中都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的话,在交往之前要通过各种合法途径了解对方的真实信息,在平常的交往中要仔细观察对方的言行举止是否符合对方所给出的身份。转账记录、借条等相关凭证都是证明借贷关系的重要证据。如果双方发生借贷关系一定要保留各类汇款单和票据,并要求出具借条,写明借款目的、出借人和借款人附个人身份证号、借款金额、还款时间、借款日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