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之间本应互帮互助,但好友的帮助不能没有原则。近日,衡东县人民法院新塘法庭调解了一起好友出借信用卡惹出的民间借贷纠纷案。
王某与张某原是一对多年好友,双方关系非常亲密。2016年4月,张某称其经济紧张向王某求助,王某将自己的信用卡借给了张某,张某此后一直正常使用。一年后,王某收到了银行的催款信息。原来,张某在透支3万余元后已连续2个多月没有还款了。王某顿时傻眼,急忙联系张某还款,张某在出具一张欠条后一直拖延避而不见。王某只得四处借款将3万余元本息向银行付清,一纸诉状将张某诉至法院,要求张某向其支付3.4万元本息。

承办法官在了解案情后,找双方谈话,引导他们打开心结,张某终于同意向王某偿还3万元本金,王某也同意放弃部分利息。
法官提醒:如今,信用卡的使用越来越普遍。不少当事人出于“仗义”的心理,将信用卡借给朋友使用,却没考虑到相应的后果。其实,在任何情况下,都要避免将信用卡借给他人。因为一旦出现问题,无论是借卡人有主观或客观的原因,信用卡持卡人都会遭受重大损失,甚至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