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情通报|捡到信用卡据为己有 男子被拘15天!

警情通报|捡到信用卡据为己有 男子被拘15天!

  疫情防控期间,就在社会各界都在为抗击疫情而努力的时候,却偏偏有人耐不住“寂寞”,干点违法犯罪的事。近日,上海市公安局城市轨道和公交总队西藏南路站治安派出所成功破获了一起信用卡盗刷案件,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抓捕归案。

  3月24日22时左右,受害者赵某火急火燎前往上海市公安局城市轨道和公交总队西藏南路站治安派出所报案。赵某表示,自己于当日交通卡充值机处充值交通卡时,误将一张信用卡遗失。现在已经陆续收到消费短信,信用卡被盗刷了10次,共计已被盗刷了人民币3000元。
  
  接警后,派出所民警迅速对案件展开调查,通过调取相关监控录像,走访查询信用卡消费流水,最终锁定了嫌疑人李某。最并于3月27日清晨6时许将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
  
  经审讯,嫌疑人李某对盗刷他人信用卡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违法嫌疑人李某被处行政拘留15日。
  
  小编总结:捡到的东西不是自己的,拾金不昧物归原主才是最正确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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